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2024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年上市公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司(含 A、B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相关审计人员召开年报审计工作进场会议、年报
审计工作二次会议、年报沟通会等,充分了解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
(三)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