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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博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蕾)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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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作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蕾,中国国籍,1985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合伙人。现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

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以通讯方式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未亲自参加董事姓名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次数事会会议于蕾53200否1

(二)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行审核确认,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核查披露信息,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于蕾33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意见。

2、2025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2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3、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五)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发表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事项意见

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

1立董事2025年第2025.4.274、《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

一次专门会议5、《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发表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意见。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

2立董事2025年第2025.6.6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二次专门会议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独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立董事2025年第2025.6.27同意

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次专门会议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本人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为:

1、认真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能够认真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制

度的完整性、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同时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

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还在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满足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有关要求。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4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基于双方正常业务形成的良好合作关系,符合双方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其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5(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人通过对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

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七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

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

6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于蕾

2026年4月29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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