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证券简称:普利特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9、议案12-14均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
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蔡莹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4名,代表股份5000373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9049%。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4918407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1688%。
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180名,代表股份81966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361%。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82名,代表股份52203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8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5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1%;
反对股数9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7%;弃权股数115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119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224%;反对股数9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8558%;弃权股数1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18%。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38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2%;
反对股数98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7%;弃权股数1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1044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8944%;反对股数9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8838%;弃权股数1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18%。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896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5%;
反对股数9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4%;弃权股数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1559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931%;反对股数97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8721%;弃权股数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1349%。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16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9%;
反对股数100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4%;弃权股数1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083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8534%;反对股数100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1.9200%;弃权股数1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2266%。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195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5%;
反对股数99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9%;弃权股数1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0858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8588%;反对股数99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9146%;弃权股数1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0.2266%。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526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1%;
反对股数9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2%;弃权股数11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1189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222%;反对股数96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8503%;弃权股数11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0.2276%。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095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5%;
反对股数10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3%;弃权股数12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0758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8396%;反对股数100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1.9183%;弃权股数12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0.242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48152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6%;
反对股数5093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87%;弃权股数12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6981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9.9966%;反对股数5093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7575%;弃权股数12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0.246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47767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80%;
反对股数5103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05%;弃权股数1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69430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9.9229%;反对股数51030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7752%;弃权股数1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0.301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40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
反对股数97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弃权股数119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1071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8996%;反对股数97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8721%;弃权股数1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0.228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022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1%;
反对股数1894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9%;弃权股数119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0189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6.1412%;反对股数1894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3.6297%;弃权股数11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229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52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0%;
反对股数96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股数118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118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214%;反对股数96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8510%;弃权股数11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0.227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53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2%;
反对股数96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股数118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1194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31%;反对股数96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3%;弃权股数1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0.2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25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7%;
反对股数98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弃权股数125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092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8710%;反对股数98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8879%;弃权股数1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0.2412%。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89435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
反对股数97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1%;弃权股数118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1098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7.9047%;反对股数97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8686%;弃权股数1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0.226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郑江文律师、周奇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