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26证券简称:永太科技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所用简称释义,统一参照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永太科技股票代码002326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GDR 交易代码 YTT
GDR 上市证券交易所 伦敦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张江山王英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办公地址
第五大道1号第五大道1号
电话0576-855880060576-85588960
电子信箱 jiangshan.zhang@yongtaitech.com zhengquan@yongtaitech.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1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746224420.102609315432.034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3853465.4258800194.2236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49062248.7222520447.981005.9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78823276.77221270811.80161.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60.06436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60.06436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5%2.18%增加7.57个百分点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2704363336.9311215467046.581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958246267.832671765055.7310.7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13200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王莺妹境内自然人15.59%144248400108186300质押31000000
何人宝境内自然人12.04%1114000000质押40000000
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9%128875000质押12887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63%58069640不适用0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阿杏格致12号私募证券其他0.49%45300000不适用0投资基金
马哲境内自然人0.43%39864000不适用0
谢慧明境内自然人0.32%29320000不适用0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0%27364360不适用0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汐泰东升1号私募证券投其他0.29%26581000不适用0资基金
李洁境内自然人0.27%25381000不适用0
何人宝先生、王莺妹女士、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其中何人宝先生与王莺妹女士是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夫妻关系,两人持有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两人之子何匡先生持有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0%股权。除此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余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530000股;马哲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434000股;谢慧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明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922000股;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汐泰东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6581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本报告期,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对整体战略布局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优化:取消子公司永太高
新原规划的20万吨电解液项目、6.7万吨液态六氟项目建设;在滨海沿海工业园设立盐城永太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锂
电池电解液项目;对永太高新现有年产1.8万吨固态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年产5万吨六氟磷酸锂(固态盐)的生产能力;在永太高新厂区内新增年产5000吨新型补锂剂项目;在内蒙古永太投资
建设年产 5 万吨 VC 及配套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14 日、2026 年 6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6年3月6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子公司佛山手心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重庆冠瑜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4月22日作出(2026)渝05清申15
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永原盛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13日作出(2026)渝05强清37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担任重庆永原盛清算组。法院裁定受理后,本公司自同年5月起将清算工作移交至法院指定的清算组,自此,重庆永原盛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莺妹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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