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的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燃,1977年出生,经济法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7年进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现任深圳市润和诚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前海阿拉丁互联网金融服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康
旭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热腾公益基金会监事。自2024年
12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报告期应出席董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姓名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自出席会议会次数张燃7700否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加相关会议。本人2025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
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财务负责人、变更审计部负责人、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事项,形成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等。报告期内,本人参加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于会前获得与审议议案相关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情况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关注重点审计事项和要点,持续跟进公司审计工作进度和质量,督促审计结果的客观与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日常经营、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汇报,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6天;另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公司均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纳落实。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七)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投资情况等重大事项。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合理性,切实有效的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本人基于对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公司商业经营行为,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合理和公允,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了解和关注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执业资格和履职情况,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倩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重点关
注张倩女士的任职资格,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致同意林汉凯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听取汇报,并认真查看资料进行审核,认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与年报披露情况一致。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董事会就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多次研讨与审议,相关议案涵盖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股票的回购注销、解锁条件成就的认定、回购价格调整等事宜,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结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
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同时,也将与董事会、公司经理层等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有效沟通,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紧密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助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燃
2026年0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