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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2 00:00 查看全文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1660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10572380/771770000×10=0.13698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36988 元/股。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177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中 16600000 股后的余额 7551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14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1057238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

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771770000 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16600000 股后的总股本 7551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4 元

(含税;扣税后,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26 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临时公告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4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9 月 18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09 月

2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9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09 月 21 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61 宋琳

2 01*****972 沈晓青

3 01*****743 徐继坤

4 02*****991 李文君

5 01*****800 赵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09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临时公告

×10=10572380/771770000×10=0.13698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3698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 1698 号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31166512 传真电话:021-3116651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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