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证券简称:皇氏集团公告编号:2025–029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674972.49元,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64680854.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1629195.45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6310050.36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80674972.4967345208.0112023464.10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51412475.07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86310050.36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0435433.46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0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2均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为保障公司现金
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改善公司业绩,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加强投资者回报。
四、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基本情况
若公司2025年中期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将根据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实施中期分红,2025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未来
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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