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证券简称:皇氏集团公告编号:2025–03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相关会计
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警示函所涉问题的梳理和整改,对部分技术服务业务、贸易业务从按“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调整为按“净额法”
确认营业收入,并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久安专审字[2025]第00019号)的专项鉴证报告。
1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年
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收入1306628109.081279389595.3827238513.70
营业成本1020632925.28993394411.5827238513.70
(二)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收入1933047242.351905808728.6527238513.70
营业成本1510264816.741483026303.0427238513.70
(三)对2021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收入2568690730.342541452216.6427238513.70
营业成本2039684279.022012445765.3227238513.70
(四)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合并利润表
2单位:元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收入1318521710.021317621179.05900530.97
营业成本1045911150.801045010619.83900530.97
(五)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收入2056234627.192055334096.22900530.97
营业成本1664932468.581664031937.61900530.97
(六)对2022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收入2890700549.882873365432.5917335117.29
营业成本2383964132.912366629015.6217335117.29
(七)对202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收入2892839473.252889851685.642987787.61
营业成本2352790666.962349802879.352987787.61
2.母公司利润表
3单位:元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收入46408114.9843420327.372987787.61
营业成本43516236.0240528448.412987787.61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仅涉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
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
额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五、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4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审核,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了《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久安专审字[2025]第00019号)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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