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证券简称:皖通科技编号:2026-02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1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五)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2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未全部解除限售。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1%。
(二)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回购资金总额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于2025年6月实施完成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25431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3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因此,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60元/股。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上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协商解除合同离职的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总资金约为79200元(尚未计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过程中,公司发生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对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8431749股减少至
42840974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25796047.60%-22000325576047.60%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181858004.24%-22000181638004.2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9585214592.40%039585214592.40%
三、股份总数428431749100.00%-22000428409749100.00%
注:本表格为公司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的股份数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
4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将冲回部分已计提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管理队伍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1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
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未全部解除限售,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及
5《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1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