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说明了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摊簿即期回报情况和采取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等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有利于投资者了解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簿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簿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具体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利益,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七、《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发行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八、《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拟定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
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十、《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年行、张桂森、王忠诚
2025年11月18日
(北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属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署页)
融立董事签置:
许年行 M7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桂森
7T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