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证券简称:皖通科技公告编号:2025-06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通科技”)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的相关主体就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2月实施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
1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128529524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92027.14万元(暂不考虑本次发行费用的影响),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5、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3691.65万元和1786.53万元。假设2025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4年度增长10%、与同期持平、下降10%
三种假设情形,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该盈利水平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
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假设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将截至
2024年末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和库存股从本公司发行在
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中扣减,且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
2响,未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和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2024年度2025年度2025年度
/2024年12月/2025年12月/2025年12月项目31日31日31日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万股)41024.5942843.1755696.13假设本次发行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情形1: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下降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1.653322.493322.4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1786.531607.881607.88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0.07890.07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0.07890.07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4350.03820.0382
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0.04350.03820.0382
每股收益(元/股)
情形2: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持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1.653691.653691.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1786.531786.531786.53元)
3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0.08770.08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0.08770.08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4350.04240.0424
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0.04350.04240.0424
每股收益(元/股)
情形3: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上升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1.654060.824060.8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1786.531965.181965.18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0.09650.09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0.09650.09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4350.04670.0467
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0.04350.04670.0467
每股收益(元/股)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入后带来的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总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编制的《安
4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拓展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营运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与持续经营能力,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发行后,公司现有业务将得到继续发展和进一步强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五、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考虑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潜在影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就
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与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
(二)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独立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责,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合理统筹资金,加快业务开拓,促进主业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进一步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未来公司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坚持自主创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自身在产品、研发等多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其整体业务规模的增长,推动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四)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安徽皖6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
比例、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和调整机制等。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和相关决策机制等,从而保证利润分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至皖通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皖通科技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7皖通科技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皖通科技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
8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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