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4 股票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7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预留授予日:2026年 9月 15日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 10月 30日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1万股
* 授予价格:4.74元/股(调整后)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2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
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 9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5年 9月 15日至 2025年 9月 2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 9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 9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
(五)2026 年 4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注销共计 27756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 268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注销/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六)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七)2026年 9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 9月 15日
(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 10月 30日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人数:12人
(五)授予价格:4.74元/股(调整后)
(六)预留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8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1380.060万股的 0.09%。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草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案公告日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额的比例
黄群伟 财务负责人 12 1.23%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11人) 69 7.08% 0.08%
合计 81 8.31% 0.09%
注:*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 上述“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94万股)与本次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1万股)之和。
* 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 12个月内明确。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至公告前 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授予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部分上市之日起算,分别为 12个月、24个月。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
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 5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5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
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对应的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安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以 2024 年为基数) (以 2024 年为基数)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30%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50% 60%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
2、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资产剥离或导致子公司不
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等特殊事项,则从特殊事项实施完毕年度起对业绩考核目标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口径调整事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下同。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m*9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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