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7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8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截至 2025年 7月 4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894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2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93.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1%,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0****”。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参加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预留份额的员工总数为 36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 93.5万份,每份份额为 1股,实际缴纳认购资金共计 443.19万元,实际认购份额未超出股东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实际认购股数符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涉及杠杆资金和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2026年 10月 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93.5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年 10月 27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过户价格为 4.74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各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本次预留授予标的股票分两期归属,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是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本计划进行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