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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腾: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4 00:00 查看全文

英威腾 --%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三月

1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

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

司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2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未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此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能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合格的境内外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

3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82274060股(含本数)。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事项的,或者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万元)号(万元)

1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造项目57000.0030000.00

2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000.0020000.00

合计91000.005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

4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8、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和未来三年分红

回报规划,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采取

5的措施”的相关内容。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2、公司本次发行前,前次募集资金为201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8 元,共募集资金 76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10.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089.47万元。截至2018年

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披露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目录

公司声明..................................................2

特别提示..................................................3

释义....................................................9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1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4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概况 ......................... 1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7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17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17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8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9

四、结论.................................................29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30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

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3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31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3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32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32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32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的说明.....................37

7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37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38三、《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40

第五节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43

一、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43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 45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 45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46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47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48

8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英威腾、公司、指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预案、本预案指

行A股股票预案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定价基准日 指 英威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董事会指英威腾的董事会股东会指英威腾的股东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IDC 指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ata Center,人工智能数据中心UPS 指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不间断电源HVDC 指 High Voltage Direct Current,高压直流SST 指 Solid-State Transformer,固态变压器注: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9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 ZHEN INVT ELECTRIC CO.LTD

股本总额:8227406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申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A7栋

5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836219

股票简称:英威腾

股票代码:002334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公司是聚焦工业自动化与能源电力领域的专业化解决方

案提供者,围绕节能降碳、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数字中国等发展方向的场景需求,专注电力电子、自动控制、信息技术,深耕及拓展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应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背景

1、政策强化及落地执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10月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科技原始创新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强化产业链韧性。

相关政策明确指引了制造业升级的落地执行方向。

工业自动化行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及智能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领域。近年来,

10国家各层面陆续在设备更新与绿色转型、安全、自主可控及数智融合等方面出台

引导工控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及落地执行政策:2024年国务院颁发的两新政策

中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明确要求在能源、交通、水利等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加快老旧工控系统的汰换,政策在2025年加力扩围进入实质执行期;2025年相关部委层面先后颁发的《工业母机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电子信息制造业

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等细分产业指引有力推动政策落地执行。

不仅是工控行业政策环境整体呈现长期支持、体系强化的趋势,能源电力、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建设等领域相关鼓励政策也加速完善,为网络能源产业注入强劲动能。2025年12月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智能产业化”,加快“产业智能化”,促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业应用“双向赋能”。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算电协同”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标志着数据中心电源配置从传统配套走向核心协同环节。执行层面在此之前已加快推进,2025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

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围绕智能微电网、算力与电力协同、虚拟电厂等

方向开展试点工作,服务于打造数字经济底座的数据中心建设规模快速扩张,将为网络能源产业开辟广阔空间。

此外,在减碳及绿色能源等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相关政策导向及趋势下,新能源与储能等产业加速,服务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相关领域的产业在快速提质发展。

2、新质生产力发展与出海等制造业升级进程加速助力国内企业迎发展良机

工业自动化领域:随着高端制造业需求升级、战略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及数

智融合等进程的深化,国内工业自动化领域企业迎来发展良机,优质头部企业有望持续提升市场份额。2025年以来,工业自动化下游需求增长结构继续变化,一方面,受益于人工智能、电动汽车及机器人的持续快速发展,新质生产力成为核心驱动引擎,锂电、半导体、机床等行业的工业自动化市场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另一方面,国内企业出海拓展的需求显著增强,拉动相关产品、装备及服务

11出口增加,国内工控企业迎来服务中资企业出海及拓展国外客户市场的双重增长机会。

网络能源领域:智算时代加速到来,数据中心用电需求激增,算力及电力建设投资加快。根据Semi Analysis统计预测,全球数据中心核心IT电力需求将从

2023年的49GW增长至2026年的96GW,在这增长的47GW中智算中心驱动的电

力需求占到40GW,占增量的85%。国内外AI大厂2025年资本开支实现高速增长,海外大厂如Meta、谷歌、亚马逊和微软预计2025年合计资本开支数千亿美元,同比增长60%+,国内阿里、腾讯等企业也大幅增加数据中心建设投资,并将在未来数年持续高强度投资。AIDC资本开支激增催生高功率UPS、HVDC等供配电产品、温控产品的增量需求。

从整体市场规模看,根据GII Research的数据,2025年全球工业自动化市场规模为2511.30亿美元,预计到2032年将达到3925.5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6.58%。据MIR DATA BANK数据,2025年中国自动化市场规模约2831亿元,

随着制造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预计2028年将增长至2944亿元,行业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3、工业自动化与能源电力领域技术创新及产品迭代加快,行业持续创新

工业自动化与能源电力领域正经历一场由人工智能深度渗透、数字化与电气

化加速融合所驱动的深刻技术变革,这一趋势不仅重塑了产业的技术架构与商业模式,也对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需要持续技术创新以适应客户需求及竞争态势。比如创新应用GaN、SiC等器件助力变频器实现更高的转换效率,降低能源损耗;在半导体、医疗设备等高端领域推出更高性能的伺服;能源和IT技术发展带来的大量未来电力架构需求,要求企业结合智能化及电力电子器件替代传统架构。企业不仅需要紧跟技术迭代步伐,更需具备跨学科技术整合能力、前瞻性技术布局视野以及将前沿算法转化为高可靠性工程产品的落地能力。

唯有构建强有力的研发体系,才能在技术变革的浪潮中把握主动权,将融合创新的趋势转化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具备行业较为领先的研发能力和综合技术水平,拟继续加强研发投入,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2(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目的

本次募集资金旨在投向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造项目和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对于公司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如下:

1、满足工业自动化业务扩张需求,缓解产能不足近年来,公司工业自动化业务在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不断增强,在海外市场也快速拓展,公司工业自动化收入持续增长。2023年、2024年,工业自动化产品的产量为159.32万台、186.86万台,同比增长18.50%和17.29%,公司产能出现不足。苏州基地一期的工业自动化业务的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苏州基地二期项目定位为“长三角研发总部”,专注于工业控制与能源电力两大领域的基础平台与技术研发,积累了较好的基础;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造项目旨在建设高端智能化产业基地,为公司工业自动化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提供坚实的产能保障,更好的承接研发技术成果并将其转化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高端装备产品,打通“研发-转化-制造”的全链条,加速技术产业化进程。

2、提升研发实力,强化技术壁垒

当前行业竞争已从单一产品性能比拼,转向底层技术能力与前瞻性技术储备的综合竞争。技术的提前布局与持续积累,直接决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点布局网络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前沿性研究,如围绕AIDC领域涉及的HVDC、SST及液冷散热等前沿方向开展研发,强化电力电子、驱动控制与系统集成等技术储备,提升跨平台技术复用与模块化开发水平,缩短开发周期。实施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巩固公司在工业自动化领域“内资品牌领先”的技术地位,并支撑公司在网络能源、光伏储能等成长性业务上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公司对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造项目和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旨在缓解公司当前产能不足,并通过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支撑多业务板块的协同增长。此举是公司巩固工业自动化基本盘、抢占AI数据中心与数字化新兴赛道、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举措,以及支撑公司达成战略愿景的实际行动。

13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外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见上述“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部分的说明。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14(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8227406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等

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15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发行对象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

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万元)号(万元)

1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造项目57000.0030000.00

2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000.0020000.00

合计91000.005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

16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黄申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89697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2274060股(含本数),若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即82274060股)测算,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822740600股增加到905014660股,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7.62%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7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相关程序。

18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以下项目:

序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万元)号(万元)

1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造项目57000.0030000.00

2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000.0020000.00

合计91000.005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57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江苏省苏州市建设高中低压变频器、伺服驱动器、电机、PLC等成套系列产品的工厂,包括建设相关厂房及配套设施,购建数字化生产线及相关软件系统等。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提升高中低压变频器、伺服驱动器、电机、PLC等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生产能力,并实现更高的自动化、数字化生产水平,有利于提升公司产能,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为公司长远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

19础。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扩大公司产能规模,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近年来,随着智能制造、工业数字化及节能降碳等趋势不断推进,工业自动化产品在先进制造、半导体、锂电池、能源、冶金、石化、煤矿及装备制造等领

域的应用持续深化,行业整体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变频器、伺服驱动器、PLC等工业控制产品作为制造业核心基础装备,在生产效率提升、能源利用优化及设备智能化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需求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在行业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依托多年技术积累及市场渠道优势,产品在多个应用领域及境内外市场实现持续拓展,业务规模稳步扩大。然而,随着订单规模不断增长,现有生产基地在产线规模及生产能力方面逐步接近产能上限,部分产品产能保障能力面临一定压力,难以充分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如不及时扩充产能规模,可能对公司承接订单能力及市场拓展形成一定制约。

因此,通过实施本项目,新建生产厂房并引入自动化生产设备,进一步扩大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能力,有助于缓解现有产能不足及场地限制,提升公司产品供应能力和交付能力,为公司持续拓展市场空间、提升市场份额及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优化基地功能布局,提升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产品结构持续升级,苏州产业园一期基地在车间布局、物流仓储体系、自动化产线覆盖率及生产组织模式方面逐步显现出一定不足。

一方面,工序间物流自动化程度较低,物料配送及仓储管理以人工操作为主,仓储与生产场地比例结构失衡,物料多次拣配及插单生产等情况对生产效率与交付周期形成制约;另一方面,部分生产设备投用时间较长,自动化与信息化集成程度有限,设备综合利用效率仍有提升空间。因此,通过新建苏州产业园三期,实施整体规划与结构性优化,有助于突破现有场地及产线布局限制,提升制造体系运行效率,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提供必要的产能与组织保障。

20本项目将围绕自动化、信息化及生产模式升级进行系统布局,通过建设自动

化立体仓库、引入智能搬运与分拣设备,并加大信息化投入,构建计划排产、生产执行、设备监控及物流管理贯通的一体化运行体系;同时推进 AGV配送、自

动检测、自动锁付与焊接、自动化测试及自动包装等工艺升级,分阶段推进生产线自动化改造与新工艺导入,优化生产节拍与流程组织,逐步实现标准化、柔性化与智能化制造。项目实施后,有助于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库存周转效率,降低人工依赖,缩短交付周期,并为公司未来新产品导入及规模扩张奠定坚实的制造基础。

(3)优化产品结构,夯实战略基础,提升公司整体解决方案能力近年来,公司产品结构呈现逐步升级趋势。一方面,低压及高压变频器等传统优势产品保持稳健增长,为公司夯实市场基础;另一方面,伺服驱动器、机电一体化、IPE柜机及建机一体柜等高价值系统集成类产品实现快速增长,部分产品复合增长率显著高于传统产品。同时,防爆变频器、电源治理(SVG+PCS)及一体化解决方案等新业务逐步形成规模。产品结构的变化反映出下游客户对自动化系统集成能力、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及复杂应用场景适配能力的需求不断提升。

在此背景下,工业自动化行业正由单一设备供应向“核心部件+整机+系统集成”的综合解决方案模式加快升级。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有必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高成长、高价值产品及系统集成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夯实公司在核心控制产品领域的技术与产业基础,并推动从核心产品供应向一揽子解决方案能力的整体提升,以更好应对和满足下游应用场景不断变化的需求,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外部条件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工业自动化作为智能制造的重要基础支撑,国家相继出台多项产业政策,对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及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给予重点支持。

2024年3月,工信部等七部门发布《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明确21在石化化工、医药、船舶、电子等重点行业更新先进设备;2025年9月发布的《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装备在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

轨道交通等关键领域规模化应用。《“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及《“十五五”规划建议》均明确深化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融合,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安排2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并启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向纵深发展,为工业自动化产业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在产业链安全方面,国家持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单独提出,明确提出“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链条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十五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明确“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在上述战略导向下,工业自动化领域战略自主可控进程将持续加快,为国内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综上,国家政策的持续加码,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产业发展环境。

(2)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广阔空间

工业自动化应用场景广泛,已从传统重工业、能源电力、冶金化工等基础领域,向新能源、半导体、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延伸。随着全球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转型,工业自动化作为智能制造体系的重要基础支撑,其市场规模持续保持稳健增长。从整体市场规模看,根据GIIResearch的数据,2025年全球工业自动化市场规模为2511.30亿美元,预计到2032年将达到3925.5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6.58%。据MIR DATA BANK数据,

2025年中国自动化市场规模约2831亿元,随着制造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预

计2028年将增长至2944亿元,行业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从细分市场来看,变频器作为工业自动化的重要驱动设备,根据FortuneBusiness Insights的预测,全球变频器市场预计在2026-2034年的复合增长率达

9.54%。MIR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低压变频器市场规模286.47亿元,预计2028

22年达320.66亿元。随着中高压变频器在大型工业装备、能源及重工业领域的国产

化率持续提升,预计202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97亿元。公司产品在石油化工、海工船舶、矿山电力、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化,在亚太、中东、北非等海外市场表现突出,为本项目产能释放提供了明确的市场需求。

伺服系统是高端装备精密控制的重要核心部件,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电子制造设备及新能源设备中广泛应用。随着智能制造升级推进以及新兴产业的持续发展,伺服系统需求持续增长。根据Global Growth Insights的预测,全球伺服控制系统2026-2035年复合增长率4.20%。MIR数据显示,中国通用伺服市场

2025年规模223.21亿元,预计2028年增至281.08亿,市场空间广阔。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作为工业控制的核心设备,广泛应用于自动化生产线中,是实现多设备协同控制与高效稳定运行的关键设备。据Research Nester的数据,2025年全球PLC市场规模达到132.50亿美元,预计到2035年将超过

273.1亿美元,预测期内复合年增长率约7.50%。根据MIR数据,2025年的中国

PLC市场规模为169.92亿元,预计2028年将增长至192.38亿元。随着工业自动化和智能制造加速推进,以及产业链自主可控战略需求不断增强,PLC国产化进程持续深化,行业发展潜力显著。

综上,随着新能源、半导体、智能制造等产业的快速发展下,叠加产业链自主可控的发展机遇,为工业自动化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场景和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为本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3)成熟的生产经验与完善的营销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工业自动化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收入占比超过60%。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已构建覆盖执行层、驱动层、总线层、控制层、信息层及解决方案层的完整产品矩阵,并广泛应用于先进制造、物流仓储、机床、能源化工等多个行业领域,在核心产品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与制造经验。同时,公司通过IATF16949、ISO9001、ISO14001、ISO/IEC17025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能够满足全球主要市场的质量准入要求。

在市场拓展与客户资源方面,公司已在工业自动化领域建立较高的品牌知名

23度和稳定的客户基础,产品销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构建了覆盖全球的营销网

络与售后服务体系。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全球化的营销网络体系,公司产品具备较高市场占有率,核心产品稳居国产品牌头部梯队。

综上,公司在生产制造及市场开拓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7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建筑及安装工程、软硬件设备购置等。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6、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或备案等程序。

(二)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34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英威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本项目拟在中山新建综合性产品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及研发办公中心,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与检测仪器、软件等,系统构建标准符合性测试、应用场景模拟测试及数字化测试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研发水平。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重点布局网络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前沿性研究,如围绕AIDC领域涉及的HVDC、SST及液冷散热等前沿方向开展

24研发,进一步完善测试能力体系,实现研发与生产的深度协同,驱动产品的持续升级,同时加速成果转化进程,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助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顺应人工智能与算力发展趋势,加强前沿技术研发

随着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产业的爆发式增长,算力需求持续提升,以智算中心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加速布局,推动电力电子技术正向高功率密度、高效率和高可靠性方向持续演进,其对供电架构、散热技术及系统集成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公司结合长期技术积累与战略发展规划,重点布局网络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前沿性研究,如围绕AIDC领域涉及的HVDC、SST及液冷散热等前沿方向开展研发。上述技术是保障智算中心高效稳定运行的关键升级方向,与公司在电力电子、驱动控制及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核心能力高度契合。通过本次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关键技术储备,提升跨平台技术复用与模块化开发能力,提高研发效率。同时,公司也将持续推进电力电子、自动控制、信息技术等等核心迭代与升级,确保工业自动化等产品保持行业先进性与市场竞争优势。

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工业自动化、光储等业务相关核心产品的技术迭代与性能升级,积极融合人工智能及绿电产业趋势开展研发创新,确保产品保持行业先进性与市场竞争优势。

本项目不仅顺应国家战略导向与产业变革趋势的前瞻性布局,更是满足现有业务升级与规模扩张的需求。通过加强前沿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技术领先优势,为后续产品结构优化及市场拓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2)完善测试能力体系,提升研发效率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产品规格日益丰富,功率等级不断提升,测试需求也呈现高频化与复杂化趋势。同时,研发项目数量持续增加与产品线不断拓宽,深圳总部现有实验室资源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测试需求,项目高峰期

25常面临测试排期紧张、设备资源冲突等问题,部分高压、大功率及专项认证测试

需依赖外部机构完成。此外,部分前沿技术研发所需的测试条件在外部机构中亦难以完全满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技术验证效率及研发进度。

本项目拟在中山建设综合性的产品实验室与专业实验室,大幅提升标准类、场景类以及数字化测试能力。重点建设材料测试、物理分析、NVH测试、SST带载测试、HVDC功能测试等专项测试平台,同时补充超速测试、转矩响应测试、并网测试及三综合环境测试等关键测试设备,满足多产品并行测试需求,有效支撑产能扩张与型号扩展。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减少外部测试费用,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同时,核心测试数据与技术参数的内部积累,有助于增强技术安全性,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3)双基地产研联动,构建智能制造综合能力

根据公司整体研发布局规划,本项目实验室建设将形成总部与区域研发中心协同发展的格局。深圳实验室立足华南区域市场,聚焦小功率、低电压产品方向,主要覆盖工业自动化、网络能源等产品相关实验能力。本项目拟建设的产品实验室与专业实验室将作为总部实验体系的重要补充,重点布局布局网络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前沿性研究,如围绕AIDC领域涉及的HVDC、SST及液冷散热等前沿方向开展研发,并兼顾工业自动化研发测试需求等,有效缓解总部测试压力,实现资源合理分工与能力协同。同时,中山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公司的网络能源、智慧能源等产品,实现研发与生产的深度协同,有效加快成果转化进程。

在长期规划中,公司将推动深圳与中山实验室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逐步打造覆盖电力电子、驱动控制等领域的综合性检测与认证中心,将有效支撑公司多产品线协同发展,为未来业务发展预留充足的实验能力空间,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研发水平。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26近年来,国家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不断夯实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人工智能、新型储能及智能制造等领域成为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相关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部署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将算力与电力系统协同优化上升至国家政策层面。2025年12月,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明确到2027年推出1000个高水平工业智能体、推广500个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本项目重点布局的 AIDC供电架构、SST及液冷散热等前沿技术方向,深度契合“人工智能+”在工业与能源领域的落地需求,与算电协同、新质生产力等国家战略高度呼应,具备明确的政策导向与广阔的应用前景。

(2)充足的技术储备与项目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业务聚焦工业自动化与能源电力领域,围绕电力电子、自动控制及信息技术构建软硬件一体化底层能力,在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同时,深入拓展细分行业应用场景,逐步形成多产品组合、多场景覆盖的系统解决方案业务体系。

公司研发技术团队掌握了变频器、PLC、伺服系统、UPS、温控、逆变器等

产品的核心技术,承担多项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多项技术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智能温控和数据中心领域,公司创新推出了中大数据中心氟泵多联温控解决方案,以及大型冷冻水温控解决方案,全面满足市场对高效节能、智能可靠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需求。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境内外专利权1697项,其中发明专利463项,构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壁垒。

深厚的技术积累与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与应用经验支撑。

(3)专业的研发团队与完善的研发体系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7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构建规模化、专业

化的研发人才体系。通过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与骨干员工的激励政策,公司核心研发团队保持高度稳定。截止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人员合计1215人,占公司总员工比例约22.67%,团队覆盖电气设计、控制算法、软件开发、材料科学等专业领域,具备完整的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4.28亿元、4.66亿元、2.35亿元,研发费用率保持在10%左右并逐年上升。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了伺服系统、控制器、数据中心等方面的核心技术水平。

公司建立了“技术规划—平台及技术开发—产品及解决方案开发”的完整研

发管理体系,形成以市场需求与技术创新为驱动的发展机制。在技术规划层面,通过实施技术趋势分析和核心技术洞察,制定和管理产品平台和技术路标规划,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在平台及技术开发层面,实施基础平台、技术开发与 CBB建设工作,结合业务推进产品平台化与模块化建设,研发效率;在产品及解决方案开发层面,以客户需求为起点,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成熟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与专业的研发团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人才、技术及制度保障,不仅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也能加快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支撑。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34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000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与检测仪器、研发投入等。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测算及承诺具体业绩。

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和实验检测能力。

6、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或备案等程序。

28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高品质工业自动化产品的供应能力及公司在AIDC等领域的研发能力及整体研发水平,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整体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公司经营风险将有效降低,整体风险抵御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9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

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工业自动化领域

的扩产、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展开,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方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并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后对《公司章程》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股本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0(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聚焦提供工业自动化与能源电力领域的专业化解决方案,围绕节能降碳、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数字中国等发展方向的场景需求,专注电力电子、自动控制、信息技术,深耕及拓展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应用。本次募投对工业自动化进行扩产,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点布局网络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前沿性研究,如围绕 AIDC 领域涉及的 HVDC、SST及液冷散热等前沿方向开展研发,能继续巩固公司作为深耕工业自动化市场多年的行业先行企业的领先地位,并夯实公司多产品组合、多场景化解决方案的业务体系的竞争力优势。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股本总额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可能。但募集资金到位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持续推进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从而逐步提升未来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后,预计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将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且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预计也将逐步增加。

31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黄申力先生。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新产生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况,亦不会产生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率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宏观经济及政策风险

公司业务包括工业自动化、网络能源、新能源动力、光伏储能四大板块,其中,工业自动化作为提升制造业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和增强生产效率的技术领域,正经历“智能化、国产化、绿色化”多重变革升级;网络能源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数据中心与智算中心所承载的计算量、信息量和数据量迅速攀升,推动数据中心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对高可靠性 UPS、液冷等的需求增加;新能源动力亦在政策驱动、技术突破和市场演进的多重作用

32下取得较大进展;光伏储能在政策支持与技术迭代驱动下,光伏储能产品经济性

不断提升,光伏储能行业持续实现高速增长。

公司业务与国家产业发展趋势密切相关,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走势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如果国际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国家支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人工智能、智算等产业整体发展进程受阻或低于预期,终端消费市场需求萎缩,下游资本性支出可能会减少或延缓,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相关风险

1、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结构件以及辅料等,原材料价格变动和供应形势是公司生产成本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如发生地缘政治紧张、贸易摩擦、供应商减产,公司电子元器件可能存在供应不足的风险,此外,自然灾害、气候变化亦会影响原材料供应和物流运输、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增加采购成本,前述原材料供应的不足或者采购价格波动,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工业自动化、网络能源、新能源动力及光伏储能等领域面临竞争日益激烈,一方面,外资品牌在高端市场降价渗透,另一方面,中低端市场同质化竞争严重。

且随着战略自主可控步入深水区,市场竞争已从增量分享转向存量博弈,工业自动化企业呈现出“营收增长、利润分化”的态势,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凭借多产品组合及场景化解决方案的优势、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沉淀多年的品牌优势,以及健全的营销及服务网络,在行业取得一定的地位,但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对公司的利润空间造成不利影响。

(三)研发相关风险

公司所处的工业自动化及能源电力领域技术壁垒较高、竞争激烈,且人工智能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加速上升,行业技术创新及产品迭代较快,核心技术及人才要素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公司采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 IPD(集成产品开发)

33流程,涵盖技术规划、平台开发、产品及解决方案开发全链条,与国内外知名高

校开展科研合作,进行新型材料、智能检测、先进控制算法等前沿技术研究。如若因后续核心技术能力储备不足,或人才流失等导致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发展趋势,则公司可能陷入竞争力降低进而丢失市场的风险。

此外,在研发人员高度密集的技术驱动型企业中,核心技术往往以源代码、算法参数等隐性知识形态依附于核心研发人员,若保密与竞业限制机制失效、关键人才流失,都可能导致核心知识产权的外溢。

(四)财务相关风险

1、汇率风险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进一步增加,出口业务占比逐渐增大,2024年境外收入占比30.73%。若未来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汇兑损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10.66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8.79%,处于较高水平。公司主要客户信用良好,能在信用期内及时付款,应

收账款主要为1年以内,客户回款情况总体良好,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波动或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恶化,可能导致公司回款周期延长甚至坏账增加。

(五)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进度正在进行严谨论证,但是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延长,因此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2、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

境、产业政策、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等综合因素作出,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由于该等项目的实施和产能释放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期间若34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较大影响,

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或者该等项目实施后的实际效益未达预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产品或技术服务可能会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

等因素影响发生调整,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市场需求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可能存在产能利用率偏低及预期效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本次发行申请能否通过上述审批程序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以及认购能力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

素的影响,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不足乃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3、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4、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国家的经济政策、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汇率、通货膨胀、股票市场的供求状况、重大自然

35灾害的发生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的股票价格存在

若干不确定性,并可能因上述风险因素出现波动,直接或间接地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股价波动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作出审慎判断。

36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事宜进行了约定,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以后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现金分红及股票分红方案

如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会批准。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在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对每股净资

37产的影响等真实合理因素后,可以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在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者累计投资总额或者现金支出

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4、现金分红及股票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者半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完毕公积金后仍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者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采用现金分红政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现金流量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实施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者半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完毕公积金后仍为正值;(2)公司未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或者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5、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原则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状况,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813037020股剔除回购专户6570000股后的806467020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48388021.20元(含税)。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及

2024年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84922524.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股东净

38利润的比例为29.63%。

2、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股本806646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约48398775.60元。

3、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股本7942428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约47654568.60元。

(二)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归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利润比例

2022年度47717598.60274946462.9617.36%

2023年度48491538.00371353080.8613.06%

2024年度84789258.20286655281.8729.5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80998394.80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310984941.90净利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58.20%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表格具体现金分红金额与分红方案产生差异主要由公司股权激励变动相应股本导致

(三)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9三、《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

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本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出发,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

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以后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40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完毕公积金后仍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采用现金分红政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现金流量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同时,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

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3、未来三年(2026-2028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在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

4、公司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完毕公积金

后仍为正值;(2)公司未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41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

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5、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时,应严格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事宜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股东会对现金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2第五节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及采取的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一)基本假设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0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822740600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82274060股测算,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3、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84.96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817.91万元,假设2025年

43度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前三季度数据的4/3倍,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持平、增长10%、增长20%

来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假设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2026年度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回购、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

生变化的情形,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82274.0682274.0690501.47

情景一:假设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较于2025年持平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9713.2819713.2819713.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17090.5517090.5517090.55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24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240.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10.210.20(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10.210.20(元股)

情景二:假设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较于2025年增长

10%

44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9713.2821684.6121684.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17090.5518799.6018799.60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26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260.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10.230.22(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10.230.22(元股)

情景三:假设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较于2025年增长

2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9713.2823655.9423655.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17090.5520508.6620508.66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29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290.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10.250.25(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10.250.25(元股)注:每股收益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现有业务。因此,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

造项目及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详细分析请参见本预案的“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45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分为工业自动化、网络能源、新能源动力、光伏储能四大板块,包括为离散自动化和过程自动化工业提供变频器、伺服系统、PLC&HMI等核心部件,为 IDC、AIDC、通信、金融、制造、能源电力、公共服务等领域提供 UPS电源、精密温控、微模块数据中心等产品,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机控制器、电源等核心零部件,并提供光伏储能逆变器等产品及服务。本次募投对工业自动化进行扩产,重点布局网络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前沿性研究,如围绕 AIDC领域涉及的 HVDC、SST及液冷散热等前沿方向开展研发,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公司发展业务规划,有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方面

公司秉承“人才是企业第一资本”的理念,建立鼓励型人才开发机制。通过社会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推荐等多渠道吸引人才,并与多所高校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公司持续关注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员工职业化提升培训、各级干部/专家分层分级专项培养、岗位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在不断提升薪酬竞争力的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导向,坚持将薪酬资源向业绩卓越单元和绩优贡献者倾斜,不断激发组织和员工活力。公司已经实施多期股权激励,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人员涵盖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2、技术储备方面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拥有大型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被认定为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

46研究中心和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广东省微模块数据中心及模块化 UPS电源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止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人员合计1215人,占公司总员工比例约22.67%,团队覆盖电气设计、控制算法、软件开发、材料科学等专业领域,具备完整的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公司承担多项国家、省、市科技项目,与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了新型材料、精密传感器、智能检测和先进控制算法等技术研究合作,多项技术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伺服系统、控制器、新能源汽车电驱总成、数据中心等方面具备核心技术水平。

3、市场储备方面

公司以区域及行业拓展双轮驱动构建立体渠道网络,覆盖国内外市场及多个重点行业,在起重、钢铁、石油、化工、煤炭、海工船舶、数据中心等行业与业内知名企业展开行业深度合作。公司在聚焦头部客户的同时下沉分销网络,公司产品远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10万家优质客户,公司设有超过

40家分支机构,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本地化服务。公司累计超2000

万台成功案例应用,市场覆盖率行业领先,在全球主要市场,通过打通业务战略渠道、开发海外项目,实现海外市场较快增速的成长。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有效防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定期对募集资金开展内部审计,配合保荐

47机构和监管银行等相关方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确保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和研发进展,保障项目实施进度、质量与效益达到预期,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8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

49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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