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网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4、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73元/股调整为5.6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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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7元/股调整为5.61元/股。
11、2024年9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5.55元/股。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1353092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285000股后的80424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48254755.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
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即每10股0.593152元=48254755.20元÷813530920股*10股,即每股0.0593152元。
根据《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P=P0-V=5.61元/股-0.0593152元/股=5.55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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