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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339证券简称:积成电子公告编号:2025-030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通知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

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时间与日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1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6人(合计代表192名股东),代表股份134543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03%。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合计代表10名股东),代

表股份77851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4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2人,代表股份5669161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2463%;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185人,代表股份19883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45%。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21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6%;

反对2100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4%;弃权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761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62%;反对2100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52%;弃权21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将2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原监事崔仁涛先生、林建锋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原监事会主席周佾女士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仁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2500股,周佾女士、林建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324205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1%;

反对2101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9%;弃权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760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32%;反对2101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82%;弃权21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2.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32418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05%;

反对2100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4%;弃权242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758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27%;反对2100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52%;弃权24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

2.03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3表决结果:同意132421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6%;

反对2100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4%;弃权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761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62%;反对2100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52%;弃权21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2.04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4206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2%;

反对210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8%;弃权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760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37%;反对2101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77%;弃权21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2.05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4049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05%;

反对21158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6%;弃权22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745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445%;反对2115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09%;弃权22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

2.06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434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22%;

4反对208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9%;弃权2278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774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16%;反对208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38%;弃权22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

2.07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9654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1%;

反对153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5%;弃权43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3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37%;反对1534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71%;弃权43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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