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证券简称:格林美公告编号:2026-02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
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期
初未分配利润599351960.24元,加上报告期利润484036845.54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48403684.55元,减去2024年年度实际分配股利336529099.96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98456021.27元。
3、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同时为积极贯彻
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
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累计持有股份13158200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5103333507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509017530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83566654.17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60%,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83566654.17336529099.96408965740.56
回购注销总额(元)-314705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0330605.211020405798.89934487445.30
(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7521751182.27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698456021.27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229061494.69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31470500.0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178407949.8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260531994.69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否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要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践行公司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和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超过相应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中期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以及实施中期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五、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