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2证券简称:巨力索具公告编号:2026-053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
会(2026)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做出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6.2条、7.6.3和7.6.4条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于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必要且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