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4证券简称:海宁皮城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524046.SZ 债券简称:24 皮城 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审议程序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3300号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996465.9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948363586.53元,扣除2023年度现金股利分配55152525.84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35207526.59元。按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199646.59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31007880.00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市场环境,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8元(含税),共计派发48739444.48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882268435.52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8739444.4855152529.2857717763.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8840021.31177496216.55270134158.23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031626831.05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931007880.00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1609736.96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8823465.36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61609736.96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48739444.4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6%。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发展规划、资金安排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