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5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上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2523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人
业务收入总额50.00亿元
2025年(未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和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