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45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885127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潮宏基股票代码002345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林育昊江佳娜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办公地址
18层18层
电话0754-887817670754-88781767
电子信箱 stock@chjchina.com stock@chjchina.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101757761.663431424797.2519.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1237756.95229483824.564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29509556.41225471285.2046.1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04954471.23338799205.1419.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70.2642.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70.2642.31%
2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05%6.19%2.86%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940773114.795744730828.69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642811309.293529937206.673.2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04390
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汕头市潮鸿基投资境内非国有
28.55%2536430400质押79810000
有限公司法人
东冠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法人8.67%770000000不适用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7.36%654136340不适用0公司
廖创宾境内自然人3.04%2702169020266267不适用0平安安赢股票型养
老金产品-中国银其他0.73%65143000不适用0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银华富利精
其他0.73%65134000不适用0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0.67%59463000不适用0
伙)-高毅利伟精选唯实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安成
其他0.56%49800000不适用0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华
安安信消费服务股其他0.55%49293000不适用0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南
方绩优成长股票型其他0.50%44775230不适用0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前10名股东中,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东冠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人股东,他们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廖创宾先生为汕头市潮鸿基投明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无(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对接,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需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本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有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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