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03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9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25759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18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股东共75679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7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1964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34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9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3794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38%。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25544354股,反对99200股,弃权1156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5%。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580124股,反对99200股,弃权1156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465051股,反对99200股,弃权115600股。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5538254股,反对97800股,弃权1231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574024股,反对97800股,弃权1231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458951股,反对97800股,弃权123100股。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5552954股,反对100200股,弃权106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6%。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588724股,反对100200股,弃权1060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473651股,反对100200股,弃权106000股。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549154股,反对101400股,弃权1086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584924股,反对101400股,弃权1086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469851股,反对101400股,弃权108600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林军平先生、
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470324股,反对134200股,弃权1904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470324股,反对134200股,弃权1904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355251股,反对134200股,弃权1904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788918股,反对2877336股,弃权40929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29%。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6824688股,反对2877336股,弃权40929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8709615股,反对2877336股,弃权4092900股。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内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17654股,反对763100股,弃权1784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9%。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2853424股,反对763100股,弃权1784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4738351股,反对763100股,弃权178400股。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21654股,反对765100股,弃权1724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2857424股,反对765100股,弃权1724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4742351股,反对765100股,弃权17240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416854股,反对134200股,弃权2081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452624股,反对134200股,弃权2081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337551股,反对134200股,弃权2081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征律师、占菲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