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9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08007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0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股东共58028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1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1864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23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6143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72%。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72435股,反对42300股,弃权93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08205股,反对42300股,弃权930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93132股,反对42300股,弃权93000股。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01、《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407875935股,反对41500股,弃权903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11705股,反对41500股,弃权903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96632股,反对41500股,弃权90300股。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07871135股,反对35300股,弃权1013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5%。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06905股,反对35300股,弃权1013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91832股,反对35300股,弃权101300股。
2.03、《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407858435股,反对33500股,弃权1158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5994205股,反对33500股,弃权1158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79132股,反对33500股,弃权115800股。
2.04、《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407856035股,反对36900股,弃权1148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5991805股,反对36900股,弃权1148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76732股,反对36900股,弃权1148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66535股,反对33700股,弃权1075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02305股,反对33700股,弃权1075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87232股,反对33700股,弃权1075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董事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64035股,反对37200股,弃权1065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5999805股,反对37200股,弃权1065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84732股,反对37200股,弃权106500股。
5、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83935股,反对47800股,弃权76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7%。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19705股,反对47800股,弃权760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904632股,反对47800股,弃权76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占菲菲律师、张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