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关于对于素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2-21 查看全文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421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3121434000

名 称 关于对于素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0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于素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于素芬:

经查,我局发现在你担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股份,证券代码:002347.SZ)监事期间,你配偶在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通过名下账户累计买入泰尔股份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5370元,累计卖出泰尔股份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5230元。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情形,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安徽证监局

2023年12月19日 【打印】 【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