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泰尔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347证券简称:泰尔股份公告编号:2025-19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6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至2025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路669号,公司行政楼二楼股东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邰紫鹏先生。(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80人,共计代表股份15922600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85%。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55663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4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73人,代表股份356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8%。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8829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9%;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8%;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670%;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93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97%。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8850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0%;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7%;弃权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220%;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81%;弃权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98%。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8865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8%;反对2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弃权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364%;反对28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66%;弃权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70%。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8866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29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弃权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96%;反对2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46%;弃权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58%。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415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31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4%;弃权7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883%;反对3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48%;弃权7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69%。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34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4%;反对29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5%;弃权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130%;反对29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28%;弃权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41%。

7、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31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1%;反对30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0%;弃权9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174%;反对3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39%;弃权9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87%。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46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29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3%;弃权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317%;反对29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24%;弃权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59%。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29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9%;反对30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2%;弃权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643%;反对3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843%;弃权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13%。

1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851%;反对34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32%;弃权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851%;反对34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32%;弃权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16%。

11、《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29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7%;反对33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4%;弃权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90%;反对3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6%;弃权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