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8证券简称:高乐股份公告编号:2026-065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总经理:周雅女士;
2、副总经理:杨广城先生、彭瀚祺先生;
3、财务负责人:王喆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佩先生;
5、内审部负责人:高玲玲女士。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李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佩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办公电话:0663-2348056
传真:0663-2348055
电子邮箱:lipei@goldlok.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少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663-2348056
传真:0663-2348055
电子邮箱:1421334889@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
三、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负责人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彭瀚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本次换届完成后,卫彩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卫彩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卫彩霞女士在任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健康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卫彩霞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换届完成后,朱慧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朱慧贞女士在任期间勤勉敬业,认真履行了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内控规范的执行,公司及董事会对朱慧贞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周雅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就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小米科技集团天星数科科技有限公司总监、北京
芯大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周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彭瀚祺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华泰证券分支机构总经理、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担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彭瀚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广城先生,1981年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英国留学,研究生学历。
曾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杨广城先生,持有公司6.15%股份,与黎曼云图、华统集团、香港兴昌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喆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下属公司财务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
属公司财务副总监、北京芯大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李佩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国信证券投行事业部业务总监、中信证券投行委
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高玲玲女士,198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部门主管、中通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
京芯大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