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晓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执业律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2006年至2015年就职于南通司法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出席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和委
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坚持审慎履职原则,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具体内容,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逐一细致审阅,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应出席现场以通讯方委托是否连续独立缺席出席股董事会出席式参加会出席两次未亲董事次数东会次次数次数议次数次数自参加董姓名数事会会议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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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计参加1次会议,了解公司2025年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内部审计情况,审阅了2025年三季度财报。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共计参加1次会议,认真审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召开3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进行考核,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会议主
要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及定价合理性进行重点核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没有出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度,本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无其他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与会计师沟通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充分深入交流,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网络对公司相关报道,积极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互动易平台等方式,认真查看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16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经营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控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选一名非职工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其提名和选举流程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公司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主要根据其职责分工、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来确定,符合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本着谨慎、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
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会议、参与培训,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多方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独立性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张晓梅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