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51证券简称:漫步者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审议的第三、五、六项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4月23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5年4月23日9:15)至投票
结束时间(2026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2号东莞
市漫步者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大厦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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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130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13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27359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66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61770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75%。
4.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秦永慧先生在股东会上代表各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决情况:4885832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8881%;4654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952%;818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16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表决情况:4886082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8932%;4405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901%;817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16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表决情况:4886910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9102%;3582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732%;81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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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0859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751%;3582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62%;
81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168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决情况:4886088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8934%;4399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899%;817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16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表决情况:4885984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8912%;4438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907%;88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41599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424%;4438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82%;
88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2694%。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提案》;
表决情况:4885294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8771%;5132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1049%;878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34699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93%;5132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70%;
878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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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情况:4885436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8800%;4952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1013%;916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18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薛莲、李晨晓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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