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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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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于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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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责,并积极推进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
在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专门会议听取汇报,讨论并发表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的有关资格
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容诚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2026年1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就年报审计工作进展、重点审计事项、后续年报工作计划等方面展开沟通。
3、2026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及与年报相关的议案等方面展开沟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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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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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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