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证券简称:顺丰控股公告编号:2026-05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 1 期 A 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
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于2025年4月推出
2025年第 1期 A股回购股份方案,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 A股股份。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 1期 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 2025年 10月 30日、2026年 3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原方案的调整及变更。变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为: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1,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止(即2027年3月29日),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
截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本次 A 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5年9月3日至2026年7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股股份 1601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4%,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7.46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3.50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9.9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因公司实施 A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年 5月 19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58.68元/股。
2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一、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内实施回购 A 股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历史进展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9月4日、
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2日、
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4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日、2026年5月7日、2026年
5月29日、2026年6月2日、2026年7月2日及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截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本次 A 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5年9月3日至2026年7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股股份 1601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4%,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7.46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3.50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9.9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 A股股份执行情况的相关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
收盘集合竞价;(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本次实际回购的 A股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2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 A股股份方案之日(2025年 4月 29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持有本公司股票变化情况如下:
1、明德控股发行的“24明德 EB”可交换债券自 2024年 11月 25日起进入换股期。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24明德 EB”的部分债券持有人行使换股权,明德控股因此减少其持有的公司 7020股 A股股份。
2、为实施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控股股东明德控股于2025年9月
1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向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无偿赠与 20000万股 A股股票。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 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 A 股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 A股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回购 A股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后续将尽快办理回购 A股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 A股股份数量为 16016000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 A 股股份全部注销后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
3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3151500.013151500.01
二、无限售流通股526499292899.99510483292899.99
1、人民币普通股
479911525991.15463895525990.87
(A股)
2、境外上市外资股
4658776698.854658776699.13(H股)
三、总股本5265308078100.005105148078100.00
注:上表合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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