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证券简称:顺丰控股公告编号:2026-0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建议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0%。
2、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4.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1.4亿元,连同已派发约人民币23.2亿元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人民币44.6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40%。
3、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公司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战略,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全年业绩实现稳健增长。根据《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建议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0%。现将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实现归母净利润为人民币11117216千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5765849千元。
1其中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85583千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人民币26622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187244千元,扣除2025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人民币4504223千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41982千元。
3、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
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4.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1.4亿元,具体分红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4、2025年9月,公司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股
利人民币23.2亿元,连同本次拟派发的末期现金分红金额,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预计为人民币44.6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40%。2025年公司 A股股份回购注销总额约为人民币 8.6亿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与 A股股份回购注销总额合计预计约为人民币53.2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47.8%。
5、本次现金分红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
其中 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息以港元支付,汇率以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派息方案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平均中间价折算。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项目
(2025年)(2024年)(2023年)
8900127
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千元)4457966(其中47954162889209为一次性分红)
2回购注销总额(人民币千元)859065357554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
11117216101704278234493民币千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5765849(人民币千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6141982润(人民币千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6247302额(人民币千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4434610额(人民币千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人
9840712民币千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20681912
回购注销总额(人民币千元)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否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16247302千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和《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9955566
千元、人民币30748932千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9.33%、14.20%,均低
3于50%。
四、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
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