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证券简称:顺丰控股公告编号:2026-01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5年第 1期 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止,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A 股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第 1期 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拟推出的 A股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第 1期 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
1 因公司实施 A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年 9月 16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59.10元/股。
1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
2026年10月29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股股份 61809189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4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总股本1.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变更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第 1期 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止,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 A 股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的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2025年第 1期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 A股股票将被注销,相应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最终注销股数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为准。
2四、本次变更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中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他变更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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