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证券简称:顺丰控股公告编号:2025-06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 B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 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总体出席会议情况股东股东股东及占公司有占公司有及股占公司有代表有表决代表有表决代表有表决类别股东授表决权股股东人表决权股东授表决权股权股份数量权股份数量权股份数量权代表份总数比数份总数比权代份总数比
(股)(股)(股)人数例例表人例数
A股 30 2786316287 55.3034% 3961 916564093 18.1922% 3991 3702880380 73.4956%
H股 1 92396311 1.8339% - - - 1 92396311 1.8339%
合计31287871259857.1373%396191656409318.1922%3992379527669175.3295%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发行的总股份数量为 5039421659 股,A 股股份数量为 4799421659 股,H 股股份数量为 240000000 股,其中公司 A 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850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量为5038236659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澄明则正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同意反对弃权案提案名称股东类别
序股数比例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号(股)(%)
A股 1009103302 96.9397% 30381616 2.9186% 1475343 0.1417%《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其中:中96896463696.8169%303816163.0357%14753430.1474%
1 划(A股)(草 小投资者
案)及其摘 H股 86678252 93.8114% 5696459 6.1652% 21600 0.0234%要》
全体股东109578155496.6846%360780753.1833%14969430.1321%
2提同意反对弃权
案提案名称股东类别
序股数比例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号(股)(%)
A股 1008191502 96.8521% 30411616 2.9215% 2357143 0.2264%《公司“共同其中:中
96805283696.7258%304116163.0387%23571430.2355%成长”持股计
2小投资者
划(A股)管 H股 86678252 93.8114% 5696459 6.1652% 21600 0.0234%理办法》
全体股东109486975496.6042%361080753.1859%23787430.2099%《关于提请 A股 1008230602 96.8558% 30384216 2.9189% 2345443 0.2253%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其中:中96809193696.7297%303842163.0359%23454430.2344%会办理公司小投资者
3
“共同成长” H股 86678252 93.8114% 5696459 6.1652% 21600 0.0234%持股计划(A股)相关事宜全体股东109490885496.6076%360806753.1835%23670430.2089%的议案》
A股 3685169786 99.5217% 13533871 0.3655% 4176723 0.1128%《关于变更其中:中注册资本并98311100198.2304%135338711.3523%41767230.4173%
4小投资者
修订<公司章> H股 91702711 99.2504% 21000 0.0227% 671600 0.7269%程 的议案》
全体股东377687249799.5151%135548710.3572%48483230.1277%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提案1-3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主体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吴小亮律师、范永超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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