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境内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和境外审计机构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与“普华永道中天”合称“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
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阳西路555号、东育路588号第45层4501、4504单元。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1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4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00余人。
2、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
1902年,属于普华永道国际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
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1自2019年10月1日起,罗兵咸永道根据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项下的执业会
计师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25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所处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根据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
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罗兵咸永道根据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按照国际审计准则和国际职业道德守则,对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分别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参考实务说明730号(修订) (“PN730(修订)”)、740号(修订) (“PN740(修订)”)的要求,出具《就初步业绩公告一致性执行的商定程序报告》及《独立核数师就持续关连交易的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包括制定了详细
2的与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团队进行沟通合作的计划,以及参与、监督、复核组成部
分审计团队工作的具体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物流及货运代理服务收入确认、商誉减值测试等。会计师事务所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开展其年度审计工作,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就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专业资质合规有效,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