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兴民智通
股票代码:0023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港城大道966号工商联写字楼
C 座
一致行动人一:高赫男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一致行动人二:王艳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一致行动人三:梁美玲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一致行动人四:王志成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一致行动人五:姜开学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一致行动人六:崔积旺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一致行动人七:邹志强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间接方式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目录....................................................2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情况.............................................8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9
一、权益变动目的..............................................9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方式.........................................11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11
四、相关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15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7
第七节备查文件..............................................18
2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兴民指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一指高赫男一致行动人二指王艳一致行动人三指梁美玲一致行动人四指王志成一致行动人五指姜开学一致行动人六指崔积旺一致行动人七指邹志强
上市公司、兴民智通指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丰启环保指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丰启领航指深圳市丰启领航投资有限公司丰启智汇指深圳市丰启智汇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准则15号》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港城大道 966 号工商联写字楼 C 座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05月26日经营期限2022年05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1MABPEPDD3K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经营范围
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电话0535-8889633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高赫男先生为山东兴民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高赫男先生为山东兴民的一致行动人。
王艳女士为高赫男先生配偶,梁美玲女士为其配偶母亲,王志成先生为其配偶兄弟,王志成先生为万家瀛海资管计划最终受益人,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高赫男先生、王艳女士、梁美玲女士、王志成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王艳女士、梁美玲女士、王志成先生在行使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等方面做出与高赫男先生相同的意思表示。
4姜开学先生、崔积旺先生、邹志强先生分别将其直接持有的12095600股、
10570000股、8259400股(合计30925000股)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
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高赫男先生行使,并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一致行动人一姓名高赫男国籍中国住所和联系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身份证号码3706811981********境外永久居留权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3205000股,持股比例为0.52%
(2)一致行动人二姓名王艳国籍中国住所和联系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身份证号码3706811983********境外永久居留权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3208000股,持股比例为0.52%
(3)一致行动人三姓名梁美玲国籍中国住所和联系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身份证号码3706231957********境外永久居留权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2792000股,持股比例为0.45%
(4)一致行动人四姓名王志成国籍中国
5住所和联系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身份证号码3706811990********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
直接持有4230000股,持股比例为0.68%,通过万家瀛海资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计划持有15213276股,持股比例为2.45%,合计持股比例为3.13%王志成先生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高赫男先生配偶之兄弟,其作为最终受益人的万家瀛海资管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北方信托·瀛海一号单一资金信资产委托人托”)资产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益人王志成
(5)一致行动人五姓名姜开学国籍中国住所和联系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身份证号码3706231952********境外永久居留权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2095600股,持股比例为1.95%
(6)一致行动人六姓名崔积旺国籍中国住所和联系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身份证号码3706231966********境外永久居留权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0570000股,持股比例为1.70%
(7)一致行动人七姓名邹志强国籍中国住所和联系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身份证号码3706231963********
6境外永久居留权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8259400股,持股比例为1.33%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结构
山东兴民的实际控制人为高赫男先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兴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烟台融丰投资有限公司5500.0055%
2高赫男3000.0030%
3兴民投资控股(山东)有限公司1500.0015%
合计10000.00100%
烟台融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高赫男490.0098%
2王志成10.002%
合计500.00100%
兴民投资控股(山东)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烟台融丰投资有限公司5500.0055%
2高赫男3000.0030%
3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1500.0015%
合计10000.00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在其他国家或地姓名性别曾用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区居留权执行董事兼高赫男男无中国山东龙口无总经理王志成男王志诚监事中国山东龙口澳大利亚邹方昭男无财务负责人中国山东龙口无
7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高赫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志成先生通过烟台隆赫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02531.HK)10.01%的股权,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8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安排,致力于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完善法人治理体系。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受让丰启智汇和丰启领航合计持有的丰启环保100%股权,成为丰启环保唯一股东,丰启环保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45%的股份,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丰启环保间接控制上市公司6.45%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丰启环保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权益变更前权益变更后名称(万元)认缴出资认缴出资认缴出资认缴出资股东名称金额(万股东名称金额(万比例比例元)元)
丰启丰启智汇1980099%///
20000
环保丰启领航2001%///
///山东兴民20000100%
合计20000100%合计20000100%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赫男先生间接控股的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赫男先生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6.05%的表决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10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丰启环保于2020年5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丰启智汇认缴出资人民币19800万元,占99%的股权,已实缴出资13300万元;丰启领航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1%的股权,已实缴出资200万元。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丰启智汇、丰启领航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丰启智汇同意以人民币94560000元,将其持有的丰启环保99%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额198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金额13300万元)转让给山东兴民,丰启领航同意以人民币1440000元,将其持有的丰启环保1%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额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金额200万元)转让给山东兴民,山东兴民同意受让上述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由山东兴民承担丰启环保剩余认缴出资金额的实缴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2025年4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与丰启智汇、丰启领航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1(转让方):深圳市丰启智汇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2(转让方):深圳市丰启领航投资有限公司
11乙方(受让方):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甲方1、甲方2,合称“甲方”;各方指本协议签约方全体。
鉴于
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甲方1认缴出资人民币19800万元,占99%的股权,已实缴出资13300万元。甲方1愿将其占公司9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2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1%的股权,已实缴出资200万元。甲方2愿将其占公司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1、甲方1同意以人民币94560000元,将其持有的公司99%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额198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金额1330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由乙方承担公司剩余认缴出资金额的实缴义务。
甲方2同意以人民币(大写)1440000元,将其持有的公司1%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额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金额20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
2、乙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30天内,将相应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3、各方同意,乙方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即成为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各方确认,因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相关证照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陈述与保证
121、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权拥有处分权,不存在任何被冻结、质押等权利负担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任何法律或事实上的瑕疵,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拥有签订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所必
需的所有合法权力、权利,已取得签订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各方同意,标的股权对应的截至工商变更登记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乙方享有。
2、乙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按公司《章程》规定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权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3、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公司已将所持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
万股股份(简称“上市公司股份”)中3500万股股份质押给青岛汇泉民间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其中被质押给青岛汇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3500万股中还有1300万股因公司对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欠付6500万元股份转让款被武汉市公安局轮候冻结。公司已将持有的500万股质押给深圳光韵达商贸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继续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相应债权。
四、违约责任
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五、法律适用与纠纷的解决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
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各方签订后方可生效。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通知
1、各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可由专人送达、挂号邮递、特快专
递、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至各方在本协议文首载明的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
(2)以挂号信(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5日为有效送达;
(3)以特快专递(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5日为有效送达;
(4)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通知到达对方邮箱、传真等系统之日起为有效送达。
3、各方在本协议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即为其有效的通讯地址。
4、各方均有权更改其通讯地址,但应按本条约定的送达方式在变更后5个
工作日内向另一方送达通知;另一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前已经按照有效通讯方法发送的任何书面文件不受影响。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提交公司及相关机构用
于办理工商变更和信息披露使用。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与各方签署的用于工商登记或相关手续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
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14四、相关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应丰启环保持有的
4000万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其中4000万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且有
130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15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6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
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却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7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1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2025年4月14日
19(此页无正文,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2025年4月14日
20(此页无正文,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一致行动人签署页)高赫男王艳王志成梁美玲姜开学崔积旺邹志强
2025年4月14日
21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司在地股票简称兴民智通股票代码002355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信息披露义务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信息披露义港城大道966号工商联写字楼C人名称控制人为高赫男先生)务人注册地座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有□无□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人是否为上市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上市公司实东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务人是否拥
人是否对境是?否□
有境内、外是□否□
内、境外其他
两个以上上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上市公司持股市公司的控
5%以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种类: 无限售流通 A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比例
2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 A股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40000000股益的股份变动
的数量及变动变动比例:6.45%比例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时间:2025年4月11日
份变动的时间方式:间接方式转让及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6个月是是□否?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是□否?除公司为其负(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3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是□否?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准
24(此页无正文,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2025年4月14日
25(此页无正文,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一致行动人签署页)高赫男王艳王志成梁美玲姜开学崔积旺邹志强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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