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兴民智通: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355证券简称:兴民智通公告编号:2025-03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赫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05人,代表股份3190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2%。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05人,代表股份3190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2%。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305人,代表股份3190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1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7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006%;反对5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39%;

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006%;反对5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039%;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5%。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76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630%;反对5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08%;

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630%;反对5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008%;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2%。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578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257%;反对5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3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8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257%;反对5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03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4%。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994%;反对5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08%;

弃权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994%;反对5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008%;弃权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98%。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57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003%;反对5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32%;

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003%;反对5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32%;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5%。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3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099%;反对6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128%;

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3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099%;反对6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128%;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3%。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661%;反对6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128%;

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661%;反对6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128%;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1%。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442%;反对5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09%;

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442%;反对5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409%;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9%。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724%;反对5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09%;

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724%;反对5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409%;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853%;反对1193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24%;

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853%;反对1193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24%;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3%。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023%;反对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61%;

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2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023%;反对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361%;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188%;反对5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77%;

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188%;反对5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77%;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5%。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