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证券简称:同德化工公告编号:2026-017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完毕。
2.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682.82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已执行完毕,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收到浙江省杭州
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5)浙0102执1093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因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浙0102执10931号】。同日,公司因上述事项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传票》【(2025)浙0102执10931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张烘、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张云
升、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155161.67元及根据法律文书确定
的后续利息;若存款不足的,则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5)浙0102执10931号】,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张云升、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张烘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云升、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张烘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25)浙0102执10931号案件执行完毕。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已执行完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与华融租赁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结清;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已撤回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张云升先生所持本公司6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的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司法拍卖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结案通知书》【(2025)浙0102执10931号】。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