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证券简称:神剑股份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9878077.8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3055820.73元,减去2023年度提取盈余公积2987807.79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利润95103496.9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54842593.90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51034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95103496.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在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结合目前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分红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本预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能够有效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认可上述议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