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汉王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1号),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2746535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69356788.4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79338.0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
净额为560977450.3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20年12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0BJAA8005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2020年6月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1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1新一代自然语言认知技术与文本大数据开放平台及应用系统23374.06
2新一代神经网络图像视频与人形行为分析平台及企业端应用项目7947.18
3升级笔触控技术的核心芯片及笔交互智能数字产品解决方案12621.99
4补充流动资金12154.51
合计56097.74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一代自然语言认知技术与文本大数据开放平台及应用系统”,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承诺募集资金已利息及理财节余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A) 投入金额(B) 收入(C) (D=A-B+C)新一代自然语言认知技术
与文本大数据开放平台及23374.0622331.992602.843644.91应用系统
上述节余资金存放于下列募集资金专户中:
单位:万元开户人开户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
80141000000192813629.86
公司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汉王数字科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243181000407557802.97
股份有限公司司中关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武汉汉王数据技术
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4214210880120013448690.83有限公司发区支行北京中科阅深科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3898660004263805411.25
有限公司司中关村支行
合计3644.91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2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新一代自然语言认知技术与文本大数据开放平台及应用系统”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存放于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3644.9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六、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汉王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
涉及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张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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