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证券简称:融发核电公告编号:2025-062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秀林路2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郝燕存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22人,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57850566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56209746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1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12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64082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5%。
3.公司董事(董事王雪桂缺席会议)、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选举陈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70123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2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34%。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陈伟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郝燕存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70067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6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718%。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郝燕存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于相金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70106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09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116%。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于相金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孙燕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70080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3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82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517%。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孙燕芳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董和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70077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324%。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董和平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方玉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70103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05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913%。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方玉诚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5946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6%;反对14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8%;弃权1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4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035%;反对14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04%;弃权1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61%。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302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63%;反对90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36%;弃权11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1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5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171%;反对90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267%;弃权11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336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22%;反对90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21%;弃权11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3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261%;反对90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767%;弃权11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40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46%;反对89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17%;弃权11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10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19%;反对89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086%;弃权11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295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51%;反对90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9%;弃权11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6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98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750%;反对90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48%;弃权11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0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381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99%;反对89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6%;弃权1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7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83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61%;反对89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050%;弃权1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8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536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68%;反对88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18%;弃权11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6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3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432%;反对88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555%;弃权11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1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7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373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85%;反对89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45%;弃权113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1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7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486%;反对89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086%;弃权113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8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68387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10%;反对89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85%;弃权11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90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369%;反对89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971%;弃权11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6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宋夏瀛洁女士、牛琳博女士
3.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