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证券简称:融发核电公告编号:2025-032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秀林路2号,公司生产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陈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1人,代表股份575695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6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62097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1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8人,代表股份13598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
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562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2%;
反对9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1%;弃权
1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5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701%;反对9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37%;弃权1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2%。
提案2.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571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8%;
反对9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弃权
14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74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348%;反对9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90%;弃权14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2%。
提案3.0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577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8%;
反对9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弃权
1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80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97%;反对9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90%;弃权1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13%。
提案4.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581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5%;
反对9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2%;弃权
1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84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084%;反对9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88%;弃权1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8%。
提案5.00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49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0%;
反对10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6%;弃权
14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4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524%;反对10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8144%;弃权14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2%。
提案6.00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48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
反对10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2%;弃权
1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89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120%;反对10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7996%;弃权1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4%。
提案7.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375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7%;
反对11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7%;弃权
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78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927%;反对11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7071%;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1%。
提案8.00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400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0%;
反对1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2%;弃权
1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2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736%;反对1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3063%;弃权1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0%。
提案9.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4529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5%;
反对9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弃权
1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2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260%;反对9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59%;弃权1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1%。
提案10.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543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9%;
反对9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6%;弃权
1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5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275%;反对9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62%;弃权1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3%。
提案11.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247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4%;
反对12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8%;弃权
2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49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77%;反对12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351%;弃权2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1%。
提案12.00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48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787%;
反对11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66%;弃权
2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48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787%;反对11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3166%;弃权2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6%。
提案13.0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6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870%;
反对10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50%;弃权
1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6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870%;反对10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3650%;弃权1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0%。
提案14.0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543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6%;
反对30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5%;弃权
1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6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232%;反对30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208%;弃权1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0%。
提案15.00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939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6%;
反对13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6%;弃权
17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2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13%;反对13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852%;弃权17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4%。
提案16.00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194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2%;
反对13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弃权
1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9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87%;反对13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315%;弃权1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7%。
提案17.00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128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6%;
反对13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4%;弃权1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5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109%;反对13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514%;弃权1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7%。
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有效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13)、(15)、(17),所涉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邓晴、徐朝霞
3.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