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证券简称:融发核电公告编号:2025-042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收到烟台台海玛努尔
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转发的山东省烟台
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鲁0613
破3号之五-5,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裁定事项相关情况
2020年11月19日莱山区法院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
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管理人。2021年3月8日莱山区法院作出
(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烟台台海核电、烟台玛努尔高温合
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高温合金”)、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四家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2年2月16日莱山区法院根据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的申请裁定烟台高温合金单独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继续担任烟台高温合金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9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债转股的议案》,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拟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其债务人烟台高温合金的破产重整,并对其持有的烟台高温合金债务进行债转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
26日、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4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参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债转股的公告》《关于补充披露拟参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债转股的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041/042/044/046)。
2025年1月21日莱山区法院裁定批准《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由烟台高温合金负责执行由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进行监督。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4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6月27日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向莱山区法院提交《关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称烟台高温合金已执行完毕
《重整计划》申请莱山区法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民事裁定书》的裁决内容2025年6月28日,莱山区法院作出(2020)鲁0613破3号之五-5《民事裁定书》,裁决内容如下:
莱山区法院认为烟台高温合金在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的监督下已经完成《重整计划》规定的股权登记及提存、现金清偿及提存、重整费用支付及提存等事项
符合《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管理人所述情况属实,对其申请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烟台高温合金重整完毕后,公司通过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持有烟台高温合金93.5967%的股权,烟台高温合金成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四、备查文件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2020)鲁0613破3号之五-5《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