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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修订对照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8 00:00 查看全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的修订对照表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对《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相关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第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公司股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

得转让: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年内;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的;

1(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四)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

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八)公司可能触及深交所业务规则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的;

(九)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的除外。除外。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其衍生品种的行为:衍生品种:

2(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一日;(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露之日内;

披露之日内;(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

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

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人员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将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公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公司应及时披露司应及时披露以下内容: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况;

(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3(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收益的具体情况;

(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上述“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是指最上述“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六个月内卖出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六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是指的;“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六个月内又买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六个月内又买入的。入的。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员应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时间等):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时;后两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过其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

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的两个交易日内;

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的二个交易日内;员在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员在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十一条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第十一条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

4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

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交所和中国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十二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第十二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和中国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和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任。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四条若《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规定

公司股份规定更长的禁止转让期间、更长的禁止转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转让条件

限制转让条件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券交易所申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的锁定比例锁定股份。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

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

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司股票的披露情况。票的披露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

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

5提示相关风险。提示相关风险。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同样适用。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适用。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第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董事会向深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的网站进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一)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二)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

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三)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董事会拒不申报或者披露的,深交所可在其指定网站公开披露以上信息。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第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

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还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露等义务。等义务。

第十九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第十九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东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券的融资融券交易。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十条深交所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第二十条深交所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规定的自然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股份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公司股份及及其衍生品种进行日常监管。深交所其衍生品种进行日常监管。深交所可

6可通过发出问询函、约见谈话等方式通过发出问询函、约见谈话等方式对

对上述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品种的目的、资金来源等进行问询。的目的、资金来源等进行问询。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委托公司董事会申报个人信理人员在委托公司董事会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申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申报数据资料,对其身份证号码项下开报数据资料,对其身份证号码项下开立的证券帐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立的证券帐户中已登记的公司股份予予以锁定。以锁定。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

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

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

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增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定;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公司发行的

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的数量。数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规则第有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制度第六条六条的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第二十四条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

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

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可转让数量。转让数量。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

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计入可转让但未转让的公司股份,计入当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该年末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该总数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础。

础。

第二十五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第二十五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公司董事、监事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公

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

7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

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当计算锁。当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四舍五入取整数位;当某账户持有本取整数位;当某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

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其本年额不足1000股时,其本年度可转让股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份额度即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数。

股份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

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司股份变化的,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公司股份变化的,本年度可转让股份度做相应变更。

额度做相应变更。

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理人员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公

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到期后将其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

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

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理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当解除限售的条件满足后,董份的,当解除限售的条件满足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委托本公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委托公司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董事会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司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中国结售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动对董算深圳分公司自动对董事、监事和高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可转让级管理人员名下可转让股份剩余额度

股份剩余额度内的股份进行解锁,其内的股份进行解锁,其余股份自动锁余股份自动锁定。定。

第二十八条在锁定期间,董事、监事第二十八条在锁定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依法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依法享

享有的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有的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相相关权益不受影响。关权益不受影响。

8除以上修订部分条款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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