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亚太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30 查看全文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各项相关工作。

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公司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和评估内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审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审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

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四条内审部每季度应当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五条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

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并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公司监事、内部审计

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委员会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

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但有紧急事项时,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通知时限。

第二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审议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档案由公司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经合法程序修改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5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