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证券简称:亚太药业公告编号:2026-00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
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贵投资”)向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5年
10 月 27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码 SBHK56,北京浙商华盈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星宸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其开立的证券户名称为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宸投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汉
贵投资与星浩控股、星宸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14.61%股份,共计
108945566股,转让价格为8.26元/股,合计总金额为90000.00万元,其中星浩控股受让富邦集团持有的公司60525314股股份,星宸投资受让富邦集团、汉贵投资分别持有的公司28894686股股-1-份、19525566股股份。同日,星浩控股与星宸投资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星宸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48420252股全部表决权、召集权、提名和提案权、参
会权、监督建议权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
利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星浩控股行使,协议项下的委托期限,为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委托方证券账户后满三年,在委托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就协议续期事宜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可以延期二年(含本数);星浩控股、星宸投资同意在约定期限内,双方就以下事项保持一致行动:(1)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事项时行使表决权;(2)行使对公司的任何与表决权相关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案权、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权等),协议自双方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应当就协议续期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延期两年。
2025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受让方之一星宸投资的《告知函》,
其因出资结构调整,原 LP 由安吉久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吉数智新经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调整为安吉久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吉久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吉数智新经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安吉县财政局下属企业。
2025年11月27日,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汉贵投资与星浩控股、星宸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2025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74、17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确认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富邦集团变更为星浩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宋汉平、傅才、胡铮辉组成的管理团队变更为邱中勋。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受让方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二次修订稿)》《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6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7日。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前后,各方持股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本次过户完成前本次过户完成后股东持股数量占总股表决权持股数量占总股表决权
(股)本比例比例(股)本比例比例
富邦集团8942000011.99%11.99%00.00%0.00%
汉贵投资195255662.62%2.62%00.00%0.00%
星浩控股00.00%0.00%605253148.12%14.61%
星宸投资00.00%0.00%484202526.49%0.00%
三、控制权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富邦集团变更为星浩控-3-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宋汉平、傅才、胡铮辉组成的管理团队变更为邱中勋。
由于星浩控股与星宸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星宸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48420252股全部表决权、召集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等
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星浩控股行使,星浩控股与星宸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星浩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星浩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1397号10幢2楼23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星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5005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EPR8K36A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经营范围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5-07-03至无固定期限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1397号10幢2楼231室
-4-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交易各方须严格遵守在股份协议转让
事项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变
更结果与前期各方签署的协议一致。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以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