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证券简称:亚太药业公告编号:2025-09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品补充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盐酸地尔硫?片一致性评价的申请不
予批准的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相关情况
盐酸地尔硫?片适用于心绞痛和轻、中度高血压的治疗。
二、通知书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盐酸地尔硫?片
受理号:CYHB2450***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不符合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要求,不予批准。
公司于2024年11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该产品的一致性
评价申请并予以受理。本次不予批准的原因是:本次申报 BE 研究不能支持生物等效性结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盐酸地尔硫?片不予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完善该药品的相关试验研究工作后重新申报申请。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环节多的特点,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1-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