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证券简称:亚太药业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9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1方式。
5、会议主持人: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黄小明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8694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7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945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0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46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749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46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749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75%。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邱中勋、宗昊、杨志龙、程娜娜、
2韩俊磊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邱中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6863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3.2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407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7.8550%。
1.02选举宗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009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8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5679%。
1.03选举杨志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08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83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32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6488%。
1.04选举程娜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057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83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1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6171%。
1.05选举韩俊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010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8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4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5688%。
3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谢进生、盛天琦、于桂红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谢进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241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85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5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8057%。
2.02选举盛天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050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83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4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6100%。
2.03选举于桂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055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836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0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615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8399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5947%;反对27310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009%;弃权
12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0.1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94427股,占出席本
4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70.7168%;
反对27310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8.0123%;弃权12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7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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