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北方华创股票代码:00237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六年七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风险提示
一、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或“公司”)
2025-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已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设立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
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四、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以
及《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包括在公司或下属公司任职的与经营业绩直接相关且达成超额业绩或做出特殊贡献的关键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29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用于达成超额业绩或做出特殊贡献的关键人才的奖励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为参与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向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500万份。按照公司股票2026年7月
13日的收盘价764.30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鉴于实际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及份额规模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七、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25-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授权董事会审批单年度持股计划;其中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经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实施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
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
4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与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
票购买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
30%和30%。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但持有人自愿放弃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外),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十、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税务处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参
考市场实践方式确定,如未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进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则公司将从其规定执行。员工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二、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有关要求。
5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目录
声明....................................................2
风险提示..................................................3
特别提示..................................................4
释义....................................................7
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9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9
第三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况...................10
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规模...................11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12
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3
第七章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14
第八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处置办法...........................16
第九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9
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20
第十一章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1
第十二章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2
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23
6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释义
北方华创、公司、本公司指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控指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指《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指《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指划计划标的股票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北方华创
A股普通股股票
持有人、参与对象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持有人会议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指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7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监管指引》指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指《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8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标准的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原则、自愿参与原则、风险自担原则。
9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三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在公司或下属公司任职的与经营业绩直接相关且达成超额业绩或做出特殊贡献的关键人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29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份额上限为1500万份。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用于达成超额业绩或做出特殊贡献的关键人才的奖励金。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及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获得公司股票,购买价格为股票交易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500万份。按照公司股票2026年7月13日的收盘价764.30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1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计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或全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
30%和3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1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但持有人自愿放弃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外)。
1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七章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
1、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八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交易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持有人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3、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但保留
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担
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除外;
14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3、依照其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承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风险;
4、持有人自行承担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需缴纳的国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应税费(如有);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15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八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一)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二)现金存款、银行利息等其他财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二)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
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外,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私自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四)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内,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券等情况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相关股份锁定安排。
(五)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因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
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由管理委员会决定相关分配事宜。
(六)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6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持有人,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三)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或全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当本员工持股计划因存续期届满未延长期限自行终止或提前终止的,由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应付款项后,在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办法。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本员工持股
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方法
(一)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
任职的且仍符合参与条件的,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但是持有人被降职、降级或职务发生变更以致不再符合参与持股计划的人员资格的,其已解锁的权益不作变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收归公司所有(管理委员会可在解锁期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售出权益归公司所有,下同),且公司有权决定转让给其他持有人。
(二)持有人系统内因公调动、退休而离职,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
(三)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
(四)持有人因身故而终止雇佣关系,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持有。
(五)持有人因辞职或劳动关系到期不愿续签导致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的,其
已解锁的权益不作变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部分收回权益归公司所有,且公司有权决定转让给其他持有人。
17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六)持有人出现以下情形的,持有人所持权益归公司所有,且公司有权决定
转让给其他持有人。经公司执委会认定,可启动后续追索机制,公司有权要求返还收益并要求赔偿,且公司有权决定转让给其他持有人:
1、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
利益或声誉,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公司员工奖惩管理等相关规定,或严重违纪,被
予以辞退;
3、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持有人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
4、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当损害;
6、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七)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或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18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九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变更或者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如果在持股计划期内公司经营的客观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改制、重组、增减注册资本、重大投融资、重大对外担保、重大产权/股权变动以及影响主营业务的重大知识产权变动等情形),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变更或者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或全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当本员工持股计划因存续期届满未延长期限自行终止或提前终止的,由管
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应付款项后,在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19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内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选举产
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但持有人自愿放弃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外),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独立运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均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0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一章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参与的具体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
2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二章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获得北京电控《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2027年中长期激励框架方案的批复》(京电控绩效字【2024】120号)。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实施本员
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
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五、公司聘请律师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获
公司股东会通过,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设立并实施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并且本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项下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其内容符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每月公告一次
购买股票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等具体情况。在完成标的股票购买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2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公
司下属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
范性文件相冲突,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
三、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税务处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
参考市场实践方式确定,如未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进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则公司将从其规定执行。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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