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证券简称:北方华创公告编号:2026-038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
数为78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91757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25689200股的0.45%;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2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4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7月5日
2.授予数量:1047.60万份
3.授予人数:838人4.行权价格:160.22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6.期权简称:北方 JLC3
7.期权代码:037278
8.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最多可行权数行权安排行权时间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授权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自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起至该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等待期-授予交易日当日止
的股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第一个行权期25%票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权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第二个行权期25%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
第三个行权期25%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权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72个月内的
第四个行权期25%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下发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电控绩效字[2022]134号),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3.2022年6月28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在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7日的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6.2022年8月1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
司完成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因两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050万股调整为1047.60万股,授予对象由 840名调整为 838名。期权简称:北方 JLC3,期权代码:037278,行权价格160.22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3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预留授予部分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预留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
同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0天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3年5月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完成
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数量260万份,授予对象 246 名。期权简称:北方 JLC4,期权代码:037344,行权价格 157.49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9.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度派息,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0.22元/份调整为159.78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157.49元/份调整为157.0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 8月 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0.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的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385875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476000份调整为10090125份,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838人调整为805人。2024年7月11日,上述385875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7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78元/份调整为159.00元/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7.05元/份调整为156.27元/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3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80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相关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5875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1.2024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
4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0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5875份,行权价格为159.00元/份。截至2025年6月20日,上述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12.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10300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00000份调整为2497000份,激励对象总数由246人调整为236人。
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业
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236名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手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24250份,行权价格为156.27元/份。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3.2025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
12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4250份,行权价格为156.27元/份。
14.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174750份,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90125份调整为9915375份,激励对象人数由805人调整为789人。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00元/份调整为116.99元/份,已获授尚未行权期权数量由7399500份调整为9989325份;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6.27元/份调整为114.97元/份,已获授尚未行权期权数量由2021325份调整为2728788份。
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8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25725份。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5.2025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
3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89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25725份,行权价格为116.99元/份。截至2026年6月20日,上述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16.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
62270份,激励对象总数由236人调整为232人。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
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手续,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14947份,行权价格为114.97元/份。独立财务顾问对
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7.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4月2日起至2027年3月12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4947份,行权价格为114.97元/份。
18.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
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76951份,激励对象人数由789人调整为781人。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16.99元/份调整至116.23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行权价格由114.97元/份调整为114.21元/份。同时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81名激励对象办
理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91757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以2023年7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60.22元/份调整为159.78元/份。
2.鉴于公司以2024年7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59.78元/份调整为159.00元/份。
3.鉴于公司以2025年7月2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59.00元/份调整为116.99元/份。
4.鉴于公司以2026年7月2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16.99元/份调整为116.23元/份。
5.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自实施以来,首次授予部分累计有12名激励对象行权
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全部或部分期权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共计16751份;5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620825份期权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合计注销股票期权637576份。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人数为781人。
6.根据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鉴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关于敏感期的修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不可行权日期同步更新为: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2022年7月5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2026年7月6日起至2027年7月2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2.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
1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权条件。()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12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2()最近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足行权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31.89%,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
长率为13.41%,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20252.2025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算术平均
比例为18.49%,对标企业算术增长率;
2.2025平均比例为12.13%,满足行权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对标企业
3条件。算术平均比例;
3.2025≥5003.2025年完成专利申请1255年专利申请量件;
4. 2023-2025 EOE 件,满足行权条件。年 算术平均值不低于16%;
5. 2023-2025 8% 4.2023-2025年EOE算术平均年利润率算术平均值不低于 。
值为39.35%,满足行权条件。
5.2023-2025年利润率算术平
均值为18.97%,满足行权条件。
个人考核要求:
1.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
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考评结果标准系数
S 1.0
A 1.0
B 1.0
C 0.5
D 0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 77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S、A或B,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4 权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D档,则当期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注 为C,个人层面绩效考评评价销。结果满足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如下变化的,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
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
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
(2)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
(3)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6个月内尚未完成行权的。
(4)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或身故,在情况发生之日6个月内尚未完成行权的。
(5)激励对象因非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或身故。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781名激励对象具备行权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手续。
四、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一)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行权价格:116.23元/份。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事项,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781人,本次可行权数量共3291757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行权数尚未符合行激励获授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权条件股票人数
对象数量(份)量(份)票期权总量百期权数量分比(份)
核心技术人员72011235306300065326.71%3003809
管理骨干61108890729110426.73%291083
合计78112324213329175726.71%3294892
注:(1)上表中“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含 2 名激励对象考核为 C,待注销股票期权 3376份;不含8名已离职人员待注销期权73575份。
(2)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3.5股,本次可行权数量已按转增比例(1.35倍)相应调整,而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因包含已行权的期权,未参与转增,使得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总量的比例略高于25%。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自2026年7月21日
起至2027年7月2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6.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五、参与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九、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25689200股增加至728980957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采用国际通行的 B-S(布莱克-舒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由于在等待期内,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性影响。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经核查,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78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已达成。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78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自主行权手续。
十一、律师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北方华创已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北方华创尚需就本
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
第四次会议纪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