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方华创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法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2名非独立董事。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全体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胜任能力与独立性。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会议召开程序,全年共召开5次正式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保障了各项监督工作的规范落地。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八届董事会审与外审机构就2024年度总体审计计划以及预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1月21日审情况进行会谈
第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第八届董事会审议案》
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4月14日3.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募第二次会议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4.审议《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含重大关联交易)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审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内部审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8月15日计报告的议案》(含重大关联交易)第三次会议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审计部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审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内部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10月21日审计报告的议案》第四次会议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与外审机构就2025年度总体审计计划以及预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12月26日审情况进行会谈
第五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
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对外部
审计机构的全流程监督与评估职责,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与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全面评估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对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进行综合评价。基于年度评估结果,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建议,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专业性。2025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外审机构就2025年度总体审计计划、预审情况进行专项会谈,提前沟通审计重点、时间安排与关键事项,监督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过程,督促其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开展审计工作,未发生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财务报告监督职责,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审阅,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对相关财务科目情况进行了审阅和讨论,关注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审计委员会对各期财务报告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保障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与可靠性。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强化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审计委员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明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监督内部审计部门按计划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跟踪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优化业务流程。同时,审计委员会支持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和规范化水平。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估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合理性与运行有效性进行了系统评估,重点核查了财务报告、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等关键领域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行使法定监事会职权情况
为全面落实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明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赋予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并对委员会的职责边界、议事规则及表决程序等进行了细化完善。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沟通协调枢纽作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日常沟通,保障审计工作所需资料、信息的及时提供,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审计监督的协同性与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面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监督职责。在财务报告监督、内外部审计管理、重大事项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制度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公司治理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循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监督质效,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8日



